绿电直连从“一对一”到“一对多”,园区化消纳提速
202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《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〔2026〕688号),在2025年单用户绿电直连政策基础上,将绿电直连模式从“单一用户专属”拓展为“多主体普惠共享”。业内人士形象地比喻:绿电直连正从“单独定制专线”升级为“共享能源巴士”。
为什么需要“一对多”?
绿电直连是指风电、太阳能发电、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,不经过大电网直接向用户供电。2025年政策打通了单用户直连的制度通道,但实践中,一座零碳园区往往有十几家工厂都想用周边的绿电,若每家都拉一根专线,成本高昂且不集约。园区内普遍存在的多用户需求,促使政策进一步升级。
根本动力来自消纳压力。我国新能源总装机已达19亿千瓦,部分地区大电网接纳能力接近上限,新能源面临“无处可去”的困境。新能源就地平衡、就近利用,正是破解这一难题的重要方向。
哪些场景能用?
《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〔2026〕688号)明确了“五个用户侧+四个电源侧”九大应用场景,重点包括:新建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组成多用户项目;存量单用户项目可吸纳其他新建负荷进行扩建;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可利用周边新能源开展直连;工业园区、零碳园区、增量配电网可就近接入新能源。
政策特别明确优先支持算力设施、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绿电直连。就在《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〔2026〕688号)发布后,新疆首批两个算力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已获批落地,合计新能源装机16万千瓦,建成后每年可消纳绿电约2.63亿千瓦时,相当于年减排二氧化碳约21.3万吨。
经济性和项目风险
此前绿电直连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自建线路成本高企,单用户模式下投资回报周期偏长。多用户模式下,多主体共担投资运维成本,分担单一用户退出风险,项目整体经济性明显提升。此外,多用户模式更容易实现用户总体用电曲线与新能源发电曲线的匹配,线路利用率更高。从试点反馈看,项目整体具备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和经济竞争力。
项目怎么管?
“以荷定源”是核心原则。项目规划须合理匹配新能源装机规模,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%,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%、2030年前不低于35%;并网型项目投产运行后,年上网电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可用发电量的20%。这一量化指标既保障就近消纳功能,又防止项目借直连之名过度依赖大电网。
引入“项目主责单位”。项目须由独立法人作为主责单位,原则上由电源方与负荷方合资组建,也可由一方单独投资或园区管委会统筹,但运营输电业务的公共电网企业不得参与。主责单位对内与各主体签订协议,统筹运行维护和内部结算;对外代表项目统一对接电网和市场。
项目参与电力市场。并网型项目以新型经营主体身份注册,原则上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,初期可采用“报量不报价”方式参与现货市场,条件成熟时过渡至“报量报价”。项目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。
绿电溯源。项目内部各用户按小时级发用电量匹配进行绿电溯源,与绿证核发、碳排放因子计算和国际碳排放管理规则做好衔接。
落地进展
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印发或编制了绿电直连配套政策,99个绿电直连项目完成审批,对应新能源装机规模3405万千瓦。近期河北省明确了沧东零碳园区以分布式风电光伏、大型储能系统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的绿电直供模式;福建省成为政策发布后首个出台省级实施细则的省份,要求在国家级和省级零碳园区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,并详细规定了投资模式、源荷匹配和运行管理等操作流程。两部门表示,下一步将指导地方进一步细化配套政策,做好与规划、市场、绿证等的衔接协同,有序推动项目落地。
当前工业园区占我国总能耗的66%以上,多用户绿电直连有望推动绿电消费从“企业个体行为”向“园区化、集群化”转变,成为支撑零碳园区建设、促进产业绿色转型的重要基础设施形态。
在这一政策推动下,已有企业开始结合自身业务场景进行探索。锦沣科技集团立足物流与交通融合领域,在内蒙古准格尔旗至天津港、曹妃甸港的核心干道上,布局建设“光储充服”智慧能源产业园,通过整合光伏发电、储能、充换电与综合服务,打通新能源电动重卡运行的全链条能源保障。项目依托平台新能源车辆的实际通行数据和能源消耗进行精准规划,从源头避免资源闲置,设施使用率可达80%以上。这种布局与《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〔2026〕688号)优先支持算力、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的政策方向一脉相承——多用户绿电直连模式的本质,正是为各类园区化、集群化的新能源应用场景提供更具经济性的绿电获取路径。


